根据中国法律规定,自有房产被他人侵占的期限是20年。也就是说,如果房产所有人的合法占有权被他人侵占了超过20年,那么这个侵占者可以提出无主物的主张,要求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房产侵占的时间往往会比法定的20年更长。例如,由于占有人与房产所有人之间的关系紧张,房产所有人可能没有意识到房产被侵占的情况;或者是由于种种原因,房产所有人无法及时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当房产被他人侵占的时间超过20年后,房产所有人仍然有权要求恢复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房产所有人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恢复自己对该房产的所有权。
然而,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法院有可能会依据特殊情况来判断是否恢复原有的权益。例如,如果房产所有人对房产的遗失表示了放弃,或者是房产的侵占者在侵占期间已经支付了相关的房产税费,法院可能会对此进行综合考虑。
因此,当房产被他人侵占的时间超过20年后,房产所有人仍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要求恢复自己的合法权益。然而,具体的结果可能会受到法院对特殊情况的综合考虑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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