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政府在解决危险房屋问题上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其中之一就是提供危房补贴。根据陕西省民政厅发布的《关于印发陕西省开展城乡危房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陕西省对危险房屋的补贴标准可以按照建筑面积和地理位置不同进行分类。
根据《通知》的规定,陕西省对城市危险房屋的补贴标准如下:
1. 经核定为高山区及其他地理环境复杂区县需人工搬迁的,按每平方米800元的标准拨付补贴资金;
2. 不需人工搬迁但需拆除重建或修缮加固的,按每平方米400元的标准拨付补贴资金。
对于农村危险房屋的补贴标准如下:
1. 经核定为高山区及其他地理环境复杂区县需人工搬迁的,按每平方米500元的标准拨付补贴资金;
2. 不需人工搬迁但需拆除重建或修缮加固的,按每平方米250元的标准拨付补贴资金。
此外,陕西省还对特殊群体提供了额外的补贴资金。例如,对于无自主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残疾人等,还提供了每户补贴不超过5000元的特殊补贴。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陕西省对危房补贴的拨付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例如,必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认危房,房屋必须经依法规定的主体拆除或修缮加固,补贴资金必须用于相关工程的施工和监测费用。
总之,陕西省政府在解决危险房屋问题上积极推进,并提供了一定的补贴资金,以改善人们的居住条件,保障居民的生命安全和基本住房需求。希望有更多的人能够通过这些补贴资金改善居住环境,远离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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